关于css有两类问题值得我们重视:样式和工程。
样式问题指的是详细的效果实现,能否实现某个效果,同一个效果有多种实现办法,如何决议;工程问题是如何在大型项目中写出可掩护性、可读的css。

在各种论坛中常常看到关于css是否是一门编程措辞的辩论。
在我看来,最好用对待编程措辞的态度来看待css,不要忽略css,否则,在项目后期,你会创造,你的css越来越混乱,important会越来越多,不同位置的类名相互冲突覆盖,改一个类的样式,要检讨全体项目的页面是否受到影响,项目内部的css共享完备依赖拷贝……从这个角度来说,你敢说css不是编程措辞?它完备有了像编程措辞一样能把你搞得焦头烂额的能力。
而这统统都来源于你在一开始对她的忽略与不屑。
出来混,总要还的啊!

css的问题

盲目的定义根本样式

htmlcss例子年夜型项目标CSS Ruby
(图片来自网络侵删)

在项目开始之初,拿到UI设计稿,信心满满地开始定义css的全局根本样式,谢天谢地,css对这一点支持得很彻底,一处定义,所有页面都可以引用。

先来一个color-red。

.color-red {color: red}

这样,在全体项目中,都可以给任意元素添加一个color-red类,美滋滋,我真是个小机灵鬼!

几个迭代过去,你已经把color-red这面红旗插满了全体项目。
UED说,咱们改个版,所有赤色的文本改为蓝色,赤色的link不变!

哔!
——(你发出的声音)

你又得屁颠屁颠地把一个一个的红旗拔出来,再插上蓝色的旌旗(由于你不敢不干呀)。

命名冲突

在一个页面,你定义了一个.header,写了个完美的殊效,发布到dev一看,便是不管用,横看竖看,本地是好的啊,神奇(生气)!
过了多少韶光的排查,另一个同事在另一个地方也写了一个.header,完美的覆盖了你的。
把你头打歪!

编辑器可不会提醒你哦!

逐步你会创造,这种命名冲突可太频繁了呀!
头大,要不要用上css modular啊?

子类覆盖

有的小伙伴聪明地将类名嵌套定义,这就不会冲突了吧?嘿嘿,你想多了!

/ in article.css /.article .title { border-bottom: 1px solid; font-size: 1.5em;}/ in widget.css /.widget .title { color: gray; text-transform: uppercase;}

如果在dom树里面,article和widget在一棵树的路径上,你说title是冲突呢还是不冲突呢?

以上的这些问题,在项目中相信大家都遇见过,并且项目越大,涌现的概率就越高,末了就会演化成一座[屎]山。

“大家都别动,牵一发而动全身哦!

“这便是蝴蝶效应吧???”

认识BEM

难道css这些问题就没法办理了吗?当然不是,我们来看看大神们是如何办理这些问题的。

BEM是Block、Element、Modifier的缩写,是一个类命名的规范。

首先我们来看一个例子:

/ Block /.btn {}/ Element that depends upon the block / .btn__price {}/ Modifier that changes the style of the block /.btn--orange {} .btn--big {}

相信小伙伴们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:

Block是一个独立的组件(元素),定义的了“组件是什么,按钮?还是菜单?”。

Element是属于Block,是依赖于Block的元素,描述的是“Block里面的什么?比如,文本?图标?”

Modifier用于描述Block或者Element的外在表现,比如大小、颜色、状态等。

看一个例子:

<form class="search-form search-form_theme_islands"> <input class="search-form__input"> <button class="search-form__button search-form__button_size_m">Search</button></form>

search-form是Block;

search-form_theme_islands是Modifier,描述了theme为islands的search-form;

search-form__input是Element,描述的是search-form内部的input元素;

search-form__button是Element,描述的是search-form内部的button元素;

search-form__button_size_m是Modifier,描述的是size为m的search-form__button;

这样写css是不是非常的清晰?瞬间就提高了可读性和可掩护性?

观点如此大略,还不赶紧多理解一下?

其余,可能有些小伙伴也把稳到了,Block和Element利用双下划线分隔,和Modifier是用中划线分隔,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,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决定如何分割。

Saas、Css Module

有些小伙伴可能会有疑问,BEM和Saas、Css Module有什么差异?办理的问题是一样的吗?

Sass是css的预处理器,在写css的时候定义了一套规范,经由编译处理后输出为css,和BEM是两个不同的观点。
利用saas或less也能实现BEM。
BEM实在是不推崇类名的嵌套定义的,如果想像sass那样嵌套的写出标准的BEM,可以利用@at-root。

Css Module办理的问题是多个模块的css的命名冲突问题,个人以为是傻瓜式办理方案,在运用层的css-in-js运用比较多,适宜css入门选手。
要想写好css,还是得从根本上入手呀!